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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持起诉 检察官助力农民工维权

2022-3-24 09:04|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25173| 评论: 0

3月21日下午,黄某来到沅江市检察院,送上一面印着“讨薪维权暖人心,检察履职似亲人”的锦旗,衷心感谢检察官为他们追回了劳动报酬。

2016年6月,梁某承包某学校食堂工程后,雇请黄某等4位农民工为其从事泥工、木工等建筑方面的工作,口头约定劳务报酬200元/天。该学校食堂工程于2018年完工后,梁某与黄某等四位农民工进行了结算,出具了欠条,共欠黄某等四位农民工劳务工资72200元。但梁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拖,不予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黄某等4位农民工多次跑了相关单位维权,因为证据遗失,导致他们求助无门。经多次催要未果,黄某等4位农民工向沅江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接到申请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小组依法介入此案。对梁某承揽的工程从招标到完工付款情况追根溯源,梳理案件相关线索及涉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对涉案承包人、转包人、当事人进行询问,依法调查、补充并核实欠薪证据。2021年10月18日,该案支持起诉后,法院判决被告梁某于2021年11月15日之前付清拖欠的工资款。判决后,梁某仍然拒付。2021年12月6日,承办检察官再次协助黄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搭建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绿色执行通道。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一面锦旗不仅仅是一份认可,更加承载着弱势群体无限的期许。沅江市检察院将更好地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同劳动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协作,把帮助和解决弱势群体维权的问题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努力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

最后 检察官再附上一份“讨薪锦囊”

请查收~~

☞招数一

尽量争取协调解决

劳动者被拖欠薪水时,可以选出代表与用工方协商,协商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和解协议。

☞招数二

拨打维权热线寻求法律救济

相关维权热线有: 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51工会职工维权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招数三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招数四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当指出,追索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一裁终局。

☞招数五

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同时,作为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检察机关针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可以依法支持起诉,给予法律、证据和诉讼方面的支持。

☞招数六

用刑事手段惩戒欠薪者

恶意欠薪涉及违法犯罪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公安机关存在应当立案却不立案的情形,经劳动者申请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机关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立案监督,让恶意欠薪无处遁形!

讨薪锦囊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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