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省检察院王俊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处长)、肖小林(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副调研员)赴益阳调研洞庭湖生态保护工作,陪同调研的有益阳市检察院陈凌佳(民行科科长)、杨桢干(员额检察官)、益阳市环保局谭艳萍(污染管理科科长)、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正全、大通湖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敏陪。调研地点设在沅江市,会议由沅江市政协副主席邓坤龙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沅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靖宇、民行科副科长田灿、湖南省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管理局副局长万献军、沅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彭万里等。 本次调研围绕研究探索洞庭湖生态保护检察机构设置创新,在促进洞庭湖生态保护方面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司法保护力度。沅江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就当前洞庭湖流域水质、污染源、影响水源地保护的因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洞庭湖生态保护的机构设置以及洞庭湖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向调研组作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相关的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沅江市检察院、南县检察院、大通湖检察院一并就洞庭湖生态保护检察工作作了汇报。省检察院调研组,对此次调研工作非常满意,表示一定将这些建议带回去,同时希望地方政府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洞庭湖生态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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