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院通报要求进行自查倒查及典型案例情况总结 2020年7月,我院收到省院关于《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6月份及1-6月份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通报》,全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组织专项学习,强化贯彻执行,按照《通报》要求对填报内容进行了自查倒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关于对填报内容的自查 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和临聘人员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抵制各种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每月月初定期发放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制式表格,及时收集每人每月报送涉及过问干涉案件情况,全面开展记录填报的工作。 二、 正反面典型案例 (一)正面典型案例 截止至2020年7月份,我院这项工作开展的成效不大,未完成零的突破,针对这一现象,我院通过专项学习和动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把“三个规定”真正贯彻到每一个人工作中,并于8月份在统计表中记录报告了5件有关情况,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倒查情况 根据《通报》的要求,我院对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和“一案双查”,没有发现检察人员存在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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