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潘险峰交通肇事案;黄文亮诈骗案;李梅生交通肇事案;唐国华交通肇事案;盛超交通肇事案;欧阳俊宝交通肇事案;李军交通肇事案;吴维故意伤害案;(涉企)文红兵、杨立盗窃、刘长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会,请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5年12月2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刘菁 联系电话:18890532627 特此公告。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8日 |
ICP号:(湘ICP备14009748号)|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GMT+8, 2025-12-5 22:18 , Processed in 0.02879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yiwang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