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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检察院“三措并举”提升财务工作监督实效

2017-9-1 10:04|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1505| 评论: 0|原作者: 张慧琳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不断深入落实,沅江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秉持高度责任感与担当心,刀刃向内,严肃内部财务纪律,创新财务管理举措,推进检察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监督法律监督者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一是从管理上下功夫,抓实抓严日常督查。按科室划分建立明细台帐,不仅包括检察经费的管理和支出,还包括各项实物的采购和使用。具体每一台到空调的购置等去向;每一台车辆的行程与调遣;每一笔支出事项都有所依据避免重复报销。启用这种管理模式,使检察经费的支出做到公开透明,有效杜绝不合理的开支现象,切实做到了物有所归、物尽其用,使有限的财政经费发挥了最大的保障功能。管理层动态地、清晰地掌管了全院经费支出报销的客观情况,掌控了总预算和单项预算执行进度。

二是从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细化了包括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经费使用审批等诸多方面的管理规定。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和审批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阻遏超标准、超范围消费的问题。同时,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工作细则》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细则》,从制度上健全管理制约机制。

三是从教育上下功夫,筑牢筑紧思想防线 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由党组成员联系检察实际作系统解读,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察,以便及时发现和整改违规违纪行为。组织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学习各类财经纪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自查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等。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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